乐山市交通运输局开展普通公路“八清”整治助力乡村振兴
5月底以来,乐山市交通运输局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整治和河长制会议关于“五清”行动中的“清路”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普通公路“八清”专项整治行动(即清路面、清水沟、清挡墙、清边坡、清护栏、清标识、清桥涵、清设施),促进公路养护水平、规范管理、服务质量全面提升,优化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紧扣“两个结合”,扛起政治责任。将行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相结合,把“八清”行动作为交通行业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来抓,着力为广大群众提供“畅通、舒适、整洁、安全”的出行环境。同时将行动与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充分结合,按照市生态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要求,直面问题,对标补短,深入整治,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二是市县联动协作,掀起整治热潮。迅速把“八清”行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和分工分解落实到各养护中心、养护站、养护公司及养护人员,增强一线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和工作积极性,形成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工作局面。市级交通部门依托4个片区帮扶组,结合国省干线公路养护月巡查,农村公路“路长制”推广等工作,对“八清”行动开展明察暗访,将各地“八清”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公路日常养护评定,与国省干线年度养护考核经费、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激励奖金安排等挂钩,确保整治收到实效。
三是坚持立行立清,行动落地见效。行动开展以来,全市严格按照“清单制+责任制+时限制”要求,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面上的问题、可视范围内的问题、能立即整治的问题,立行立清。截至6月6日,全市共投入人员3500人次,机械115台次,累计清路面220余公里,清边沟25000米,清桥涵31座,清挡墙3800米,清边坡5600米,清护栏32公里,清标识150个,清设施12处,清理公路红线内垃圾、建渣约3吨,公路路域环境显著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