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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普通国省干线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4-04-03     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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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促进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高质量发展,近期,我局印发《乐山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主要依据省交通运输厅今年2月出台的《四川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川交规〔20233号)并结合我市国省干线建设实际情况进行制定,主要情况如下:

一、《实施细则》修订必要性

近年来,公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理念也进入了新发展阶段,国家、部、省先后出台或修订一系列相关规章制度,对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变更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一是20232月,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新的《四川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川交规〔20233号)明确“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项目法人应参照本办法制定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工作”

二是20223月我局《关于印发<乐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乐交便〔2022115)对普通国省干线设计变更行政审批的职责进行部分调整。

三是我局2012223日印发的《乐山市交通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乐交发〔20124号)中涉及国省干线公路项目部分涉及到的审批部门、审批程序与当前变更审批实际情况不符

综上,制定《乐山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尤为必要。

二、《实施细则》修订过程情况

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完成修订稿起草后,局建管科按照相关规定,多次征求相关部门(室)、主要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律师机构、有关专家意见,并根据各单位(部门)反馈意见,积极吸收采纳合理意见和建议,对《实施细则》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三、《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一是细化完善变更管理依据。新增近期印发的《四川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川交规〔2023〕3号)、《乐山市市本级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乐府办发〔2023〕21号)。

二是细化了我市各级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对国省干线新改建工程的监督职责划分。其中:明确乐山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负责较大、重大变更的初审工作以及全市国省干线公路项目抢险等紧急工程先行实施的确认、监督管理及业务指导。

三是细化了项目两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发生的确需对已批复的初步设计进行调整而发生的变更,应由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说明变更理由并汇总变化情况,属于重大设计变更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批变更方案设计文件,属于较大设计变更的,市交通运输局在施工图设计阶段一并批复。

四是细化了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审批流程。其中:根据我局《关于印发<乐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增加了对市公路中心作为行政审批辅助单位参与设计变更审查的规定,同时新增重大设计变更方案报批流程、较大设计变更(重大变更施工图)报批流程,便于内部管理及项目法人迅速掌握报批程序及申报部门。

五是明确细化了抢险等紧急工程实施流程。即:须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且超出项目法人权限的,项目法人应立即向市交通运输局报告,由市公路中心复核确认并出具书面意见后,项目法人可先行实施设计变更,但事后两个月内应办理设计变更报批手续,并附相关的影像资料说明紧急抢险的情形。

六是明确细化了区县交通运输局及项目法人变更台账备案制度。即:县级交通运输局、项目法人应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工作。项目法人应当建立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台帐,定期对设计变更情况进行汇总,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向交通主管部门备案。未及时备案的,视同未发生设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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