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采购公告1211
四川孚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乐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委托,拟对乐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零星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FDFZ20230017号
2、采购项目名称:乐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零星服务项目
3、采购人:乐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孚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采购项目简介
乐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零星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投标邀请在乐山国联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网(原产权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乐山市交通运输局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要求:
7.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劳务资质;
7.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将参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654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截止投标当日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与本项目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签收时,若存在上述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2023年 12 月 11 日至2023年 12 月 15 日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费用500.00元/份(招标文件发出后报名费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资格不得进行转让)。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邮箱获取。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必须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163邮箱(SCFDGCXMGL@163.COM):介绍信(内容包含项目名称、编号、包号、经办人的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邮箱报名发送报名资料时需附加报名费转账凭证,邮箱报名可微信转账支付,微信转账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转账。
注:微信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和公司名称(简写),未缴纳报名费的报名资料恕不接收。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1 月 3 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四川孚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乐山市市中区嘉兴路678号(阳光华苑小区旁边)2楼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地点并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快递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 1 月 3 日 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四川孚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乐山市市中区嘉兴路678号(阳光华苑小区旁边)2楼 )。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太白路1169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833-2603233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孚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兴路678号(阳光华苑小区旁边)2楼
联 系 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13990606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