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交通运输局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公示
按照《四川省发改与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央节能减排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23〕197号)文件及《四川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充电设施基础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发改能源规〔2023〕137号)规定,现将乐山市中央节能减排(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奖补对象及奖补金额进行公示。拟补助金额公示如下:
中央节能减排(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分配明细表 序号 申报企业名称 申报站点名称 奖补资金(万元) 备注 1 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乐汉高速龙池服务区充电站 11.52
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向乐山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5月7日~2025年5月13日
监督电话:0833-2400802
联系地址:乐山市嘉祥路703号
邮编:614200
乐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