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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道215线五通桥区冠英镇至西坝镇段改线工程绿色标杆工地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2-04     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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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六大攻坚战实施方案》,今年9月,市环保、市住建、市交通、市水务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申报绿色标杆工地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标准》等相关规定,经申报、审核,省道215线五通桥区冠英镇至西坝镇段改线工程符合绿色标杆工地标准,拟创建绿色标杆工地,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4日至12月1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联系电话:0833-2428529。社会单位及个人反映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

乐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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