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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岷江老木孔航电枢纽工程绿色标杆工地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2-13     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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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减少重污染天气应急时对工程建设的影响,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申报绿色标杆工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建立了“绿色标杆工地”建设制度。经申报、审核,岷江老木孔航电枢纽工程的库区防护工程Ⅰ标等6个施工工地符合绿色标杆工地标准,拟创建绿色标杆工地,特此公示,详细工地名单附后。

公示期2024年12月13日至12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联系电话:0833-2428529。社会单位及个人反映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

 

附件:岷江老木孔航电枢纽工程绿色标杆工地申报名单.xlsx

 

 

 

乐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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