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度乐山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5-27
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22〕2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和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出租汽车企业2023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川交运便〔2024〕40号)要求,现对我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企业2023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从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5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反映。
附件:附件1.2023年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公示表(巡游).xls
附件2.2023年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公示表(网约).xls
(联系人:乐山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客运科;联系电话:0833-2448727)
乐山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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