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班线客运车辆享受高速通行费八五折优惠政策申报企业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4-19
来源:
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落实符合条件的班线客运车辆享受高速通行费八五折优惠政策的通知》(川交函〔2023〕353号)要求,经组织区县梳理申报、我中心审核,形成我市各运输企业班线客运车辆高速通行费八五折优惠申报材料,为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监督,提高申报材料准确程度,现对我市拟申报班线客运车辆享受高速通行费八五折优惠企业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拟申报材料相关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受理举报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6日
受理举报单位:乐山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受理地点:乐山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客运科
举报电话:0833-2448727
附件:公示附件.rar
乐山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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