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行通告〔2021〕—5号
〔2021〕—5号
航行通告
各有关单位:
经核准由乐山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大渡河峨边境内龚嘴电站库区龙池河河口至大河坝横渡上游200米境内水域进行采砂作业,为确保施工和过往船舶安全,现通告如下:
一、施工日期
2021年4月12日至 2021年 12月31 日上午8:30至下午18:00(汛期除外)。
二、施工范围
大渡河峨边境内龚嘴电站库区龙池河河口至大河坝横渡上游200米,其中1#采区位于共和乡,2#采区位于毛坪镇。
三、施工船舶
川峨边货0050、川峨边货0051、川峨边货0054、川峨边货0056、川峨边货0074、川峨边货0076、川峨边货0058、川沙中采0009。
四、施工方式:不禁航施工作业。
五、注意事项
1.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和《内河交通安全标志》的规定显示信号和设置施工标志(施工处上下200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
2.为确保施工作业船舶和过往施工水域船舶安全,所有船舶航经采区施工水域时,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加强了望,谨慎操作,砂石运输船舶应主动让清所有过往船舶,确保本船和施工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若发现碍航情况,应及时向海事部门报告。
3.凡遇大雾、能见度不良等恶劣天气或特殊情况,禁止施工作业,并将船舶选择安全地方停靠。
4.施工单位和船舶应严格按环保要求,做好防污染措施,不得污染水域环境。施工结束后,及时清除施工现场所有障碍物,并申请航道机构验收。
5.施工范围内安全由施工单位全权负责,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属地相关职能部门按其职责负责施工水域现场安全监管。
6.施工完毕后,不另行文通知。
乐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