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考察结果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9-27     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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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2023年度乐山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公告》及乐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考察工作的公告》规定,现就考察结果和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结果及确定为体检对象人员名单

考察结果及确定为体检对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工作安排

(一)体检的组织及标准

体检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安排,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2023928日(星期)。

集合地点:市交通运输局一楼大厅(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701号)。

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原件于2023928日上午750前到指定地点集合,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1.考生务必按本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费用(约600元)由考生自行承担医院的体检部门按照有关标准收取,由考生直接交医院体检部门。

3考生集合后,须按要求上交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生家属不得跟随、陪检。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7患有近视的考生请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8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9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1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11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三、其他事项

体检对象要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体检各项工作。

咨询电话乐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事科0833—2428517

附件:(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考察结果及确定为体检对象人员名单.xls

乐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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