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207号提案

发布时间: 2024-01-04     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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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井乐快速通道等一级公路沿线修建民房加强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我单位已经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对一级公路建控区的管控情况

2018年以来,随着我市井沙、乐峨、乐夹等一批一级快速通道相继建成,为巩固公路建设成果,改善路域环境,20199月,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加强一级公路养护管理的通知》(乐府办函201921号),明确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导,按照道路两侧各100米的标准,加强一级公路建控区管理。

乐府办函201921出台后,交通部门积极对接农业农村、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川农202043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加强一级公路建控区管理督导工作,维护路产路权

一是理顺公路路政管理和执法机制。针对交通执法改革后,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与交通行业管理职责不具体、边界不清楚等问题,我局制定下发了《乐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与相关工作职责边界暂行规定》(乐交便2021176),指导各地建立路政管理和执法部门协作通报机制,推动改革后工作不断档不脱节。

二是严格国道涉路审批。按照市政府办《关于转发乐山市交通公路路政工作体制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2016141)规定,我局承办国道公路路政审批事项,各县(市、区)交通部门受市上委托负责省道公路路政审批事项。执行中,我局严格按照乐府办函201921号精神,对国道一级公路两侧100米范围的管理,未违规批准一起不符合建控区控制范围的新增建筑。

三是严格建住房建设审批。市农业农村局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农村村民建住房审批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乐农函20221),指导各县(市、区)认真开展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落实好动土必报、建设必批、开工必到、过程必管、查处必严五必制度,明确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程序,乡镇农业农村部门在宅基地审批初审时需由乡镇自然资源、交通、公安、林业、水利、电力等部门签署审批意见。

四是开展乱占耕地清理。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按照部门职责,从20207月以来牵头组织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行动,对全市范围包括一级公路两侧100米范围在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台账2万余个,待国家政策出台后依法依规处置。

二、关于井乐快速通道鱼箭滩大桥段公路两边3家新建住房的情况

针对您提案中反映的井乐快速通道鱼箭滩大桥段公路两边有3家沿线新建住房正在施工的情况经联合现场调查,3家新建住房位于市中区土主镇红岩村,系2014年井乐快速通道建设项目土主镇境内拆迁对象此前受建房退距管控要求,多年来一直未安置,3农户均居住在临时搭建的棚房内,居住环境和安全条件极差。鉴于井乐快速通道为省道308线,20228月,市中区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关于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省道不少于15的规定,在充分征求区交通、国土、住建、环保、水利等部门意见后,对3安置房进行了审批。3安置房位置均井乐快速通道公路用边界15米以外。

在以上三户住房选址的过程中,市中区政府存在没有严格遵守乐府办函201921相关规定的行为;因受基本农田限制、地灾点隐患、高中水库保护区以及进出道路通行条件等因素影响,目前的选址唯一选址市中区政府也对相关工作进行了总结反思,明确表示将继续加强一级公路建控区管理,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部门协作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牵头做好农业农村、住、自然资源、交通综合执法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互通、高效联动的工作机制县(市、区)交通、农业农村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参照市级部门建立联合工作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是强化属地责任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严格按照乐府办函201921精神,落实主体责任,继续用好自然资源、交通、农业农村等多部门联合审批制度,严把一级公路两旁新、改建房审批流程,严守规划建设、公路控制红线等管理关口;进一步加强农房建设期的管理,严格落实农房建设三到场制度,督导农户严格按照审批内容进行建设。

三是强化督查检查市县两级交通、农业农村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适时召开联席会议适时组织联合督导联合执法,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加强域内公路建筑控制区的日常管理。

此外,我局将以此为契机,适时组织相关部门研究一级公路及省道建控区管理工作,积极探索更加科学高效合理的管理方式,确保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性文件落到实处。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韦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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