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120号提案

发布时间: 2024-01-04     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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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各区县网约车经营的建议的提案,我单位已经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网约车平台企业

在我市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的平台企业共57家,其中,市中区28家,峨眉山市7家,夹江县4家,沙湾区4家,犍为县3家,井研县3家,马边县3家,沐川县2家,五通桥区2家,峨边县1家。

上述企业中,投入车辆运营的20家,其中,市中区8家,峨眉山市1家,夹江县1家,沙湾区1家,犍为县1家,井研县2家,马边县2家,沐川县2家,五通桥区1家,峨边县1家;在我市注册并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总公司共3,为:四川省快拼打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乐山易通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峨眉山市利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二)网约车车辆

我市取得网约车运输证车辆共1062台(燃油燃气895台,新能源车167台),其中,中心城区845台,峨眉山市44台,马边县40台,犍为县31台,井研县26台,沐川县25台,夹江县20台,五通桥区14台,峨边县12台,沙湾区5台。

(三)网约车驾驶员

我市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在有效期内的共有16847人,含2537名取得巡游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驾驶员。

二、主要做法

(一)出台网约车相关管理规定

鉴于2017年《乐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过期失效,国家、省相关网约车法规政策逐步进行了调整等原因,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结合乐山市实际,草拟了《乐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送审稿)》。相比较2017年实施细则(试行),新的实施细则对车辆排量标准、从业人员户籍限制、网约车聚合平台和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化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完善,进一步规范网约车行政许可办事流程,约束网约车聚合平台经营服务行为,促进新老业态融合发展,推进新能源车辆在网约车行业的普及。截至目前,《实施细则》已完成了征求意见和相关论证工作,并报送市政府审议,待市政府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

(二)强化部门协作,进一步规范行业经营服务管理

1.强化联合监管,形成常态工作机制

一是积极推动《实施细则》出台,明确各市级相关部门职责,夯实各部门联合协作、齐抓共管的政策基础。二是按照《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关于召开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会议的通知》(202341)要求,我局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委网信办等部门,建立网约车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制度,加强对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提高网约车行业监管保障能力。三是加快建立健全由我局牵头的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制定落实风险监测研判、定期报告、重大情况通报反馈、重大事项联合督办等工作制度,加强部门间信息通报和沟通共享推动网约车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四是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市税务局等部门,开展乐山市网约车不合规运营专项整治行动,并长期坚持巩固成果,推动网约车行业合规率逐步提升,确保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严抓平台清理,净化运营市场

2022年,我局经实地勘察、社会公示,已注销了5家停止运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近期将结合我市网约车不合规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深入开展网约车和网约车聚合平台清理工作。一是开展网约车平台清理。定期实地勘验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企业证照、场所、人员、订单是否合规。不满足上述四项合规条件且正在运营的平台,视作不合规运营,责令其停业整改,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不得恢复运营;核实已停止运营的平台,达到注销条件的,向社会公示后予以注销。二是开展网约车聚合平台清理。将本地不合规平台公司名单抄告本地运营的聚合平台,督促聚合平台不得接入不合规网约车平台公司;督促聚合平台规范经营行为,不得干预网约车平台公司价格行为,不得直接参与车辆调度及驾驶员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3.常态化打击非法运营,促进合规率提升

一是坚持线上线下结合,用好交通运输部监管平台线上数据、高速公路通行数据,加大对平台运营数据的调取分析,针对性强化线下执法检查,提高执法效率。二是坚持一案三查,既要依法查处网约车不合规经营行为,又要依法查处相关网约车平台公司违法行为,还要查处相关网约车平台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2022年,全市共查处网约车违法违规行为200余起。三是坚持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交通、网信、公安、税务、通管、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对问题较多、合规率低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加大联合执法检查频次,依照职能职责督促问题整改。四是坚持社会曝光和信用惩戒,对不合规经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和典型案例向社会曝光,并将平台公司处罚信息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送。

4.开展阳光行动工作,保障从业人员权益

2022年,我局成立工作专班,积极组织全市正常运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对其平台计价规则、抽成比例、抽成上限的公开情况和驾驶员APP端实时显示每单的抽成比例及金额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未落实上述公开事项规定要求的,立即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若公开事项权限未在分公司的,要求立即上报总公司按时完成整改。各公司经过自查自纠,均已对平台计价规则、抽成比例、抽成上限进行了公开,并将公开方式和抽成数据等情况向我局进行了报备2023年,我局将严格按照《四川省2023年推动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企业降低过高抽成工作方案》,对照全省网约车平台抽成普遍标准,要求抽成比例较高的平台企业合理适当降低比例,切实推动网约车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落地落实。

5.搭建监管服务平台,提升监管质效

今年,我局启动城市公共交通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梳理了管理服务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管理、服务、执法工作需求,并对多家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目前,正在拟制任务设计书围绕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网约车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监管服务,建设智能高效、综合一体、便捷实用的城市公共交通监管服务平台,提升监管效率、城市公共交通信息服务能力和交通运输行业面向应急重特大活动的调度能力

(三)加强行业管理,提升行业服务质量水平

1.强化结果运用,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按照《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交运规20222相关要求,今年4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全市网约车平台公司及其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中心城区网约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由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抽取省专家库专家进行评定,市道路运输协会出租汽车客运专委会配合完成驾驶员考核工作;各县(市、区)网约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由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针对考核评定为A级及以下的企业和驾驶员,加强重点监管,责令限期整改,有效提升了行业服务质量水平。

2.线上线下结合,强化正面宣传引导

一是制定《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合规性政策摘编》,政策指导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和聚合平台合规化运营。二是采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官方微信、微博、部门官网、电视栏目、广播、LED大屏持续开展宣传活动。三是要求网约车平台企业通过安全例会和APP发送提示信息等方式向从业人员宣传,突出宣传不合规运营的代价和后果,办理合规证件的条件和渠道,引导从业人员主动放弃不合规经营,有序办理合规证件。四是采取行业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宣传网约车不合规经营行为的危害和后果,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网约车不合规经营行为。五是用好舆情回复渠道,热心为诉求人答惑解疑,让从业人员正确认识网约车合规运营的必要性。

3.压实企业责任,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

一是结合网约车从业人员灵活机动性强的特点,鼓励网约车平台公司开发或用好线上培训教育,推动驾驶员教育培训制度严格落实。二是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留下驾驶员学习痕迹备查。三是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加强自我排查,禁止未进行教育培训的驾驶员从事经营服务,促进驾驶员培训教育全覆盖落实。四是合理制定教育学习内容,侧重对安全行驶和优质服务方面教育,确保从业人员时刻把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理念牢记于心。

感谢你们对乐山交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袁张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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