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289号提案

发布时间: 2024-01-04     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打印 分享到 :

政协市中区委员小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我单位已经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落实行业监管情况

(一)建立会商制度

2018年以来,为推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从无序向有序发展,我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建立了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进行联合监管的会商制度,并结合各自部门职能,对具体负责的管理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我局主要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和车辆投放配额管理,引导行业规范发展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通行管理,查处盗窃、损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违法行为,查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负责获准投放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注册登记上牌工作市城管局主要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

强化齐抓共管

我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多次联合开展行业监管和整治活动,确保了行业总体安全。一是科学合理布点。按照合理布点、便民出行的原则,我局督促指导共享单车企业重点围绕小区、医院、学校、大型商超、市场、网红街区等人员密集、骑行需求较高的6类区域,以安全停车、安全骑行为重要考量,科学布点、合理设置,进一步优化共享单车停车区域。今年以来,中心城区共有共享单车停车点1468个,优化停车点117个。二是加强日常监管。依托58个社区城管中队和37个社区环卫工作站,加强街面巡查,对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发现一起、规范一起;协助社区开展商家门前三包工作,确保商家门前非机动车停放整齐规范。今年以来,规范乱停乱放共享单车10000余辆次,暂扣占用盲道、影响行人通行的乱停乱放共享单车1000余辆;对企业投放到路面上的无牌共享电动自行车实施暂扣,责令企业更换、补办损坏、遗失牌照2000余个三是开展执法约谈。建立健全分级分类定期约谈机制,每季度或在重要时间节点召开共享单车管理约谈会,将日常巡查管理发现的问题以及城市管理阶段性任务要求及时反馈企业,责令其严格遵循规定、认真整改问题。截至目前,已累计约谈共享单车企业运营管理人员30余次,解决共享单车日常运维、调度响应等问题300余个。四是做好宣传引导。要求运营企业通过平台APP、语音提醒和在车辆粘贴标识等方式,向用户做好规范停车、安全骑行、未满16岁禁止骑行电单车等宣传。

(三)压实企业责任

为压实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其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安全运营和服务质量水平,一是要求企业配齐管理人员,配够运维人员和车辆,加强车辆配套设施维护和更新,针对用户乱停乱放的情况,及时做好提醒和秩序规范,并及时按需转运车辆。二是部门与企业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工作微信群,第一时间通报停放秩序、安全管理和舆情回复等问题,督促企业按时有效处理。三是鉴于青桔客服处理回应用户诉求效率较低,且部分老年人无法便捷使用,要求企业在主城区搭建城市服务热线,并向市民进行宣传,及时回复处理用户骑行时遇到的各类问题。

二、存在问题

我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在实施行业监管过程中,也面临一些矛盾困难,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相关政策制度不配套

国家、省未出台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相关法律法规加之我市暂未出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考核、停放等规范性文件,导致行业管理缺乏明确标准和政策支撑,难以进一步推动规范行业经营服务管理相关工作落地落实

(二)群众违规行为屡禁不止

市民群众普遍认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驾乘人在道路交通参与者中处于弱势地位,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都应礼让躲避,绝大多数人认为自己能骑行自行车就能安全驾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在骑行时多数未佩戴安全头盔且对骑行闯红灯、逆行等行为心存侥幸认为受到处罚。虽然执勤民警反复提醒、督促,但仍有部分市民群众骑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不遵守交规或存在超载现象。

(三)企业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市中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仅青桔一家企业运营,缺乏有效市场竞争,该企业服务质量时好时坏,管理水平也有待提高。主要的问题是企业内部管理力度不够,近期出现了车牌损坏遗失未及时补办、车辆配件更新更换不配套等问题同时,企业聘请的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个别车辆检查保养不及时,导致车辆性能存在短板,容易造成人员摔伤。

三、下一步打算

(一)建立政策制度体系

按照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等十厅局《关于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起草《关于建立乐山市主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机制的实施意见》《乐山市主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规范》《乐山市主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乐山市主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办法》等多个规范性文件,建立完善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制度体系,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二)促进企业良性竞争

待目前市场运营的青桔公司车辆使用年限到期后,适时引进多家运营企业,并对投放的车型进行升级。加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的考核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与企业进入退出机制挂钩,对服务质量好的企业,增加其投放车辆占比,对服务质量差的企业,核减其投放车辆占比,直至责令退出运营市场。以此激励运营企业间良性竞争,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质量。

(二)加强日常执法打击

结合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加大对无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清理,要求企业及时配齐头盔、对车辆性能进行检查。加强对违反交规骑行人员的教育处罚,增强市民群众的骑行安全意识,减少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事故率。

(四)拓展教育宣传范围

在确保企业自身做好安全宣传的情况下,积极组织开展走进校园活动,会同学校给学生做好骑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相关宣传,并通过典型案例,提醒教育未满年龄的学生不要骑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避免个人人身安全受到伤害。

谢谢你们对乐山交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袁张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条
下一条
网站地图 | 隐私条款 | 网站声明

主办单位:乐山市交通运输局

网站标识码:5111000016

承办单位:乐山市交通指挥中心

蜀ICP备05028978号-2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703号

川公网安备 51110202000199号

联系电话:0833-2428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