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部、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件运输管理服务及现场核查工作要求,近期,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印发《关于规范全市公路大件运输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建立窗口审批专员接件派件、区县交通部门牵头核查、市级业务部门督办指导的联动工作机制,厘清核查工作要求、流程及职责分工,会同区县交通运输及综合执法部门积极开展大件运输现场核查工作。
大件运输现场核查主要针对在我市范围内起运的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或总宽度超过3.75米、或总长度超过28米、或总质量超过100吨的Ⅲ类大件运输车辆。现场核查工作人员对照《大件运输许可现场核查单》《大型不可解体物品调运单》,重点核查起运点是否为实际起点,货物是否属于可分载物品,车货总质量、总体外廓尺寸是否与申请材料相符,装载方式是否牢固有效,选配车型装载方式是否合理,护送方案是否科学合理、是否与申请材料相符等信息,并做出核查结论。局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到场全流程督导相关工作,耐心向大件运输企业及货车驾驶员宣讲相关政策,明确最新工作要求,积极引导大件运输企业正确、合法、合规申请大件运输许可,并向现场核查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和业务支持,帮助解决现场核查中遇到的问题及难点。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目前Ⅲ类大件运输车辆在超限运输许可审批系统提交大件运输申请材料后,需由货物实际起运地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现场核查工作,大件运输申请人要及时完成装车,做好现场核查准备。现场查核完毕后,市交通运输局将相关信息上传至许可系统,许可审批部门方可根据现场核查单同步审核申报信息,做出许可决定,实现即时出证。自11月此项工作正式开展以来,已累计进行现场核查17件。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认真贯彻落实部、省关于大件运输车辆现场核查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加强公路大件运输现场核查人员保障,保障顺利、规范地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加强许可审批、执法及现场核查人员等业务培训,压实工作责任,严肃核查纪律,强化信息沟通,做到核查准确、高效;加强大件运输现场核查工作的政策宣传和问题解答,切实做好公路大件运输现场核查服务保障。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公路超限检测站、高速公路收费站等具备条件的场所,加强大件运输车辆通行检查;对申请的车货总质量或总体外廓尺寸接近跨类临界值的,或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情形的大件运输车辆,要加大抽查力度;对核查或抽查中发现与申请材料不符的,按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许可,予以严肃处理,确保在源头化解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降低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风险,保障运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