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乐山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检查客运车辆510台次、船舶58艘次(含电子巡查)、涉水作业点6个次、公路工程施工项目质量安全2个次。共实施行政处罚8 起,罚款19000元(其中非法营运1起,罚款5000元;危化企业违规行为1起,罚款3000元;网络车平台公司违规行为1起,罚款10000元;巡游出租车议价、拒载、绕道、甩客违规行为5起,罚款1000元)。共抽查“两客一危”车辆482台,通报疲劳驾驶、行驶途中抽烟、接打电话、分神等不规范驾驶车辆10台次;抽查巡游出租汽车180台次,及时提醒纠正不戴口罩、不系安全带、吸烟、吃东西等违规行为12起。共受理信访投诉102件(“12328”77件,心连心热线25件),主要涉及客运车辆管理不规范、驾驶员违规操作等问题,已回复70件,投诉人对回复均满意,按时办结率100%,答复满意率100%,无超期情况。
全市共检查客运车辆2040台次,查处客运市场违法违规行为37起,罚款17.99万元。检查货运车辆114657台次,检查货运企业53家次,查处道路货运市场违法违规行为349起,罚款56.745万元。其中,查处擅自改拼装车辆21台次、抛洒滴漏车辆47台次、超限货运车辆191台次,卸载货物1848.84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