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73条规定,我中心对乐山汽车客运中心设立高铁站便民售票点备案事项申请进行了审查。
经审查,申请事项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6日,如对该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附联系方式)告知我中心。
收件人:乐山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电话:0833-2448727
传真:0833-2448763
备案基本情况:便民售票点设立于高铁出站口市中区文广旅局旅游咨询服务站内,由车站与市中区文广旅局共同使用该站,开展旅游咨询、售票服务,并利用服务站后面闲置场地设立免费专用停车场,供客运车辆停放使用。
服务内容:1.出售中心站发班的客运班线车票。2.代售发往周边城市定制客运车票。3.开展旅游、客运信息咨询、行包临时存放等便民服务。4.开行高铁便民售票点至中心站免费摆渡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