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出台后,为进一步规范公交线路运营权管理,市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对主城区公交线路运营权进行了全面梳理,制定了《乐山市主城区公交线路运营权授予方案》,依法授予乐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42条公交线路运营权。
2024年12月31日,市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组织实施乐山市主城区公共汽车线路运营权授予工作,并与主城区6家公交运营企业签订公共汽车线路特许经营协议,明确线路经营事项和政企权益义务,并对企业下一步经营服务管理提出了要求。
会上,相关企业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签订公交线路特许经营协议为新起点,以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为宗旨,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提高线网密度、站点覆盖率、准点率和运行速度,提升公交通达深度和密度,增强城市公共交通吸引力,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公交出行服务。
授予运营权的42条公交线路包含乐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独立经营的37条,四川乐山熙泰运业有限公司和四川省阳光运业有限公司共同经营的2条,四川省乐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四川省夹江县汽车运输公司、乐山市嘉州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经营的1条,四川省乐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四川省阳光运业有限公司、乐山市嘉州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经营的1条,四川省乐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四川省夹江县汽车运输公司共同经营的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