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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解读——访交通运输部科技司副司长 洪晓枫

发布时间: 2017-06-29     来源: 交通部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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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2017-05-1609:30

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我们邀请到交通运输部科技司洪晓枫副司长为大家解读《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

【洪晓枫】2017-05-1609:31

您好!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2017-05-1609:32

《办法》发布后受到了广泛关注,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出台背景吧。

【洪晓枫】2017-05-1609:33

好的。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国发〔2015〕50号),把“加快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推动资源整合,提升治理能力”作为落实这个行动纲要的首要任务。2016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第一次提出了“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等原则,对政务信息共享工作的管理、协调、评价和监督等做出了一系列规定和要求,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推进政务信息共享的主要政策依据。

【洪晓枫】2017-05-1609:35

为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有关要求,攻克我们交通运输领域在数据资源共享利用中的难题,2016年9月,交通部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交办科技〔2016〕113号),意见提出要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交通运输数据资源共享交换管理制度的工作要求,这意见奠定了健全行业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管理体系的基础性工作。

【洪晓枫】2017-05-1609:36

为落实上面提到的文件要求,我们在前期研究工作基础上,开展了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制度的编制工作。

【主持人】2017-05-1609:37

据了解《办法》编制过程中突破了很多难题,您能介绍一下《办法》的编制过程吗?

【洪晓枫】2017-05-1609:38

信息资源共享问题是长期困扰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发展的问题,多年来一直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针对这一点,部党组将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数据资源开放共享问题治理”列入了2015年“十大难题治理”中,可见信息资源共享的重要性。为什么说它是难题呢?通过调研分析发现,信息资源开放共享目前还存在着统筹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规制、技术体系不完善和建设方式不科学等四方面问题。针对这四个方面,我们采取了四大对策:为解决“统筹机制不健全”问题,推动了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应用中心的建立;为解决“技术体系不完善”问题,开展了交通运输数据资源交换共享与开放应用平台建设工作;为解决“建设方式不科学”问题,部出台了行业信息化建设投资补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研究制定了部本级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为解决“缺乏有效规制”问题,在2016年启动了“交通运输行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机制”专题研究,为出台行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方面的首份制度文件做好研究储备。

【洪晓枫】2017-05-1609:42

《办法》初稿的起草编制是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完成的,我们认真学习领会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开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深刻把握交通运输部内及部省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需求特点,还广泛研究了其他部委和有关省市的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制度。办法初稿在2016年10月征求了全国交通运输通信信息中心主任的意见,同年12月征求了部内各司局、部属各单位以及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意见,后经部领导专题会议研究后,修改完善并再次征求部有关司局和单位意见,提交部务会审议通过后于5月1日正式印发《办法》。

【主持人】2017-05-1609:44

《办法》编制的主要思路是怎样的呢?

【洪晓枫】2017-05-1609:45

好的,《办法》的编制主要从“为什么管”、“管什么”、“谁来管”和“如何管”这四个思路展开:第一,对标紧迫需求,解决“为什么管”的问题。一是对标了国家出台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整体篇章结构参考了国家出台办法,并将“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需求导向、无偿使用”等国家明确要求写入本文件,做到《办法》内容有据可依。二是对标了行业当前急迫需求,信息资源共享是长期困扰公路、水运行业信息化的问题,但在工作制度建设方面尚处空白,相关共享工作大都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开展,“由谁做、如何做”都不明确,亟需尽快出台相关文件,解决信息资源共享制度建设从无到有的问题。第二,面向部省两级,解决“管什么”的问题。从行业实际来看,多年来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一直强调信息资源在部省两级汇聚,由此带来大量的信息资源共享需求体现在部内、部省、部际和省际政务部门之间。因此,本《办法》依据国家出台的办法并结合行业实际,将适用范围界定在解决涉及交通运输部内及部省、部际、省际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省内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可参照执行。

【洪晓枫】2017-05-1609:49

第三,明确权责分工,解决“谁来管”的问题。长期以来,行业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难点就是管理主体不明,导致各方信息资源建设和共享等工作缺乏统筹。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办法》提出由部科技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组织,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应用中心统筹负责部级共享的技术支持,省级交通运输政务部门负责向上与部联通,向下推动省内共享,由此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第四,细化约束要求,解决“如何管”的问题。针对国家出台办法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可操作性,针对每一项要求都结合交通运输实际加以细化,如:明确提出经脱密处理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空间和属性信息、运载工具基本信息、从业企业基本信息、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行政许可信息、执法案件结果信息等六类信息作为无条件共享信息;进一步明确信息资源目录编制管理工作流程,以及信息系统建设与运维环节的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要求。

【主持人】2017-05-1609:52

《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您跟大家介绍一下吧?

【洪晓枫】2017-05-1609:53

办法共分为总则、分类与要求、目录编制与管理、提供与使用、监督与保障、附则等六章,二十五条内容。第一章“总则”阐述了办法编制的背景、依据,明确了《办法》的适用范围,界定了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体系与职责分工,提出了行业信息资源共享的四项基本原则,并明确共享平台是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主要载体。第二章“分类与要求”明确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类型和划分要求。特别提出对于划分为不予共享类的政务信息资源,提供部门须出具法律、行政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政策依据,以确保“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原则得到落实。第三章“目录编制与管理”提出了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发布、更新和管理的要求和程序,明确了目录编制由部主统一组织编制和更新,并根据信息资源是否汇聚到部共享平台,明确目录编制及著录工作分别由部、省两级政务部门分工开展。

【洪晓枫】2017-05-1609:55

第四章“提供与使用”明确了凡涉及交通运输部的信息资源共享必须通过部级共享平台进行,并对省级共享平台提出了功能要求。提出了共享信息资源提供和获取的方式;明确了对共享信息资源的质量要求、使用限制以及疑义信息处理程序,特别是要求使用部门必须按照明确资源使用用途以满足本部门履行职责需要,并对获取信息资源的安全合规使用负有完全责任。第五章“监督和保障”提出了行业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监督考评机制,明确了信息安全的防护责任,提出了信息共享情况的反馈机制,特别是将信息资源共享作为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批、项目验收和业务信息系统运维经费安排和分配的重要依据,以确保信息系统全生命周期内的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第六章“附则”明确本办法的负责解释部门、施行时间和有效期。

【主持人】2017-05-1609:57

《办法》出台后还有什么后续工作吗?请您介绍一下。

【洪晓枫】2017-05-1609:58

《办法》目前已经正式印发至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属各单位以及部内各司局。下一步,我们将组织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组织做好《办法》的宣贯培训工作,让大家更加了解《办法》的核心要求。二是要制定发布2017年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和行业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为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奠定工作基础。三是组织开展统一的行业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支撑《办法》中明确的各项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四是组织研究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评估有关细则,定期组织对《办法》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洪晓枫】2017-05-1610:00

《办法》的出台只是打破信息资源孤岛,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第一步,让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发挥出应有的价值,才是我们的愿景目标。希望各交通运输政务部门都要贯彻实施好《办法》,共同把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这项工作做好,做扎实。

【主持人】2017-05-1610:01

《办法》的出台的确为交通运输行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应用奠定了基础,为提高行业管理和政务服务水平提供了保障。谢谢洪副司长参与本期访谈!网友朋友们我们下期再见!

【洪晓枫】2017-05-1610:02

谢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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