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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集中整治|典型案例曝光(五)

发布时间: 2024-12-09     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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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曝光小型客车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和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案例。

【案例一】

2024年5月23日,胡某某驾驶的LW35**东风日产牌小型轿车搭载1名乘客从五通桥至乐山市中区,在乐五路被检查发现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调查认定,胡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胡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4年10月23日,夹江县某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川LA86**,在峨边县G245线被检查发现超限超载,车货总质量达100.45吨。

依据《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该行为属于重大事故隐患,夹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立案调查,倒查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发现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夹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物流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的行政处罚。同时对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记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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