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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放管服” 我市发出首本普货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发布时间: 2021-03-29     来源: 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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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乐山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向持有B2驾驶证的峨边籍驾驶员葛先生颁发了普货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这是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考试制度改革后,乐山市发出的首本普货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考试制度改革工作要求,自2021年3月1日起,我市不再组织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原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和考试中应知应会的知识内容,纳入相应等级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此次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是交通运输行业贯彻国务院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方便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就业、择业的有力举措,实现学员“一次报名、一次培训、一次考核”,最大限度为驾驶员提供便利。

对于在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实施前取得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大型货车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具备条件的驾培机构按照《货运教学大纲》,对驾驶员组织开展道路货物运输从业相关知识的培训(培训学时为7个学时)并进行结业考核,驾驶员凭《结业证书》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对于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实施后初次申领相应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具备条件的驾培机构按照《货运教学大纲》使用学时计时系统完成培训A2车型共95学时,B2车型共125学时)并进行结业考核,驾驶员凭《结业证书》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为切实做好我市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布了全市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培训机构名单,目前,全市共有6所驾校具备从事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资质。下一步,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工作,加强对驾培机构的培训指导,督促驾培机构严格按照《培训教学大纲》开展教学,落实培训学时,严格结业考核,做到便民、利民的同时,确保培训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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